“不得单独谈话”禁令的背后
杂文报·石韫玉
日前,江苏无锡“为确保年内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安全文明校园”,给当地的教职员工们分发了一剂统而服之的“猛药”,要求其“不得与异性学生在教室、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单独谈话”。好家伙!谈话俨然被视作“话语骚扰”;与异性学生独处,在这样的语境里,也成了危险哉危险哉的“与(色)狼共舞”(且不分男女)。此可谓近年来一些地方践行“一切为了学生,为了一切学生,为了学生一切”畸形教育理念,而涌现出的一桩奇闻。其爱生若子之炽烈情怀,不惜以牺牲有“一日为师,终生为父”传统的为师尊严为代价,可喜耶?可悲耶?可笑耶?
考该市教育部门出台此规定之动因,各大媒体皆首肯其出发点,乃为保护学生免受性骚扰性侵害;据《东方早报》报道,当地教育局某王姓官员在对此做释解时,犹且发明了“该规定对教师本身也起到了保护作用”的新颖观点,意谓不使教师有伫立“瓜田李下”之机会,还省了他们将来当冤大头呢。然而笔者以为,其中还潜藏着一个不可等闲视之的缘由,就是渗透在“确保”、“各级各类”、“全面”字里行间的“政绩至上意识”。说得直白一点,就是一旦出了丑事,则飞禽走而矢污白墙,“政绩”就再难全线飘红了;为维护好此“政绩”,则大可祭出狠招,矫枉过正,什么教师的职业尊严啦学生的受教育权啦教育的内在规律啦等等,均可暂时搁诸一边。
敬业勤职追求政绩当然是好的必要的,可不从强化师德的根底入手,而是拍拍脑袋就决策,一门心思求轰动,就很可怕了。这说到底还是体制作祟,因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既隶属于政府要对上负责,同时又是教师群体的管理者指导者,该让谁心里踏实一点对谁苛责一下不言自明,也属情有可缘。
话说回来,近些年点缀于各媒体的师德沦丧之案例也委实密集了些,随便到“百度”一搜,页面就会跃跳出诸如“教师巡视宿舍掀女生睡裙,上课也敢摸女生胸部”、“禽兽教师9年内强奸多名女生”、“优秀老教师晚节不保,猥亵小学女生被拘留”等令人摇头叹息的奇闻。笔者以为,此类新闻采取的娱乐化报道方式,虽基于事实,但以耸人听闻、吸引受众关注为旨归,不乏渲染、叫闹成分,当剔除其糟粕而冷静观之———极个别人之污点,是无论如何不应涂抹到整个族群身上的,因为从历史到现实,教师无疑都属于奉献学识为人师表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高尚人群。但在此共识下上述荒唐禁令依然堂而皇之地出台了,说明规定的制订者,不是对自己辖下教师的品德没信心,就是马虎草率,不肯细加揣摩一下条款的合理性究竟有几何。
这则荒唐禁令的出台,还折射出在“学生至上”做法盛行的时下,很有些教育界人士奉“生源关乎金钱,家长就是上帝”为圭皋,惟“投资者”之利益之感受是瞻,把教师的职业尊严当成了可以任意驱驰进退的棋子,反正有了钱,不愁招不到愿意“替补上场”的教师。
此规定之悖谬,还在于它完全罔顾教师这个教书育人并重的职业,有时候就非个别辅导不能因材施教,非促膝谈心不易对症下药。漠视这一特殊性,听任禁令实施下去,则如下之情形在校园内恐会风靡而至:“传道授业解惑”只敢在课堂上及大庭广众之下,由数十双眼睛注视、监督着进行;其它逢“僻静场所”或者公共场所僻静之时,就须面目凝重双眼望天,心惶惶而股颤颤,如《红楼梦》中林黛玉初进大观园般,“惟恐多说一句话,多走一步路”———因何戒备至此?盖因时下流氓教师此伏彼起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。设若被正值妙龄的学生揣度出歹意,进而品尝到家长们的一顿老拳,可就饭碗顿失清誉毁损了———此种情状,若说是中世纪的欧洲修道院或可相信;若移植于目下改革开放的中国大地,则只能被认做是荒谬透顶的绝版图景。

